是否品牌药和非品牌药在治疗帕症上有相同效果?
看到一篇前几个月发表的短文。原文写得比较粗糙。 但是有很多事实是我们都不知道的。很有参考价值。我把它全文翻译出来了。涉及的问题很值得我们警惕。如何应对,主要取决于我们的经济情况。但是如果经济情况是处在两可之间,我这里就是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在天平的品牌药那边加了一块很重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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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脑科学院等的研究人员评估了一份研究报告。这项研究是对治疗帕症的各种品牌药与非品牌药进行了药效比较。评估过程还深入考察了造成这些差异的深层原因。下面便是这项评估工作的内容。
背景,药物开发,品牌药:
品牌药物:药物公司开发一只新药,从形成概念到上市销售,需要花费一亿至20亿美元的费用。开发成功后,首先要申请到专利以保护它的所有权。在美国,这一所有权可被保护12年。
开发过程需要许多年,分为4个阶段:1)实验室测试;2)用健康人进行药物的安全性测试;3)用病人进行药效测试和确定剂量;4)长期结果测试。
完成全部开发后就向FDA提交有关资料和申请以此药作为治疗某些人士所患有的某疾病的药物。并为药物命名(品牌名)。
12年专利保护的起算期是从填写专利申请日起算而不是从FDA批准日起算。
非品牌药
一旦某一药物不再受到专利保护,其他药公司就可以被允许制造和销售与品牌药有生物等效性的非品牌药。需要经FDA批准。一般具有药生物等效性的药物并不需要接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测试。这些药的安全和有效性是从推理中被认为是和品牌药相同。虽然批准过程需要两类药之间具有生物等效性。但是对各种非品牌药,并不查验他们和品牌药的差别。各种各样非品牌药都可能被生产。此中就会产生问题。
不像原始研发的药,非品牌药的审批期会短得多。对它的测试只是在健康人身上进行(副作用)测试,无须在病人身上进行(药效的)测试。而且没有长时间的研发过程,所以非品牌药的成本会比品牌药低30-80%。
帕金森药
现在美国医生已经可以处方几只非品牌药的息宁(品牌Sinemet)或森福罗(品牌Mirapex)。
帕症病人一般用药超过一只。当病情发展后,通常会使用几种药来处理运动和非运动症状。不同药之间有可能出现药物间相互作用,但是这问题没有被正式地研究过,尤其是非品牌药(更不会被研究)。
当批准非品牌药时也不会考虑到它(们)在使用时有时会被分成更小的份量和用更短的服药时间。而各个小剂量之间的剂量差别(常常会有较大的差别)是会影响对应时段的脑部可利用的多巴胺的份量。这种变化会影响症状的变化,尤其是在有运动波动和有冻结现象时。
另一个容易导致出错的地方是不同厂商生产的同一种药物的形状,大小和颜色都会不一样。如果医生处方同一只药时改换了制造厂,尤其在使用多种药物时,就容易出现误服。
底线
按照原作者的说法:由于在帕症以外的非品牌药物方面存在一些对药效互相矛盾的报导,帕金森领域也应该警惕这一重要问题。医生和病人都应该认真报告一些副作用,药效和其他方面出现的有关问题,无论是对非品牌药还是品牌药。
医生和病人都必须知道,PD症状的突然改变,或自己服用某种药物的药效有突然转变,这都可能是由于你使用药物的品牌或制造厂改变了。所以如果你是在使用非品牌药,你也一定要努力坚持使用同一制造厂生产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