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症用药的“三段论“真是不适用于老人吗?
以下是我回复病友的话。是我的看法。请思考。我愿意接受批评。(我的原帖叫”一个广大帕金森病友和医生都应该重视的治疗方案“。谢谢卢老师把它摆在本网站首页了。当然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我也只是在推销我认为正确的Olanow的重要见解。)
至于77岁如何办。我认为三阶段中的第一段总是适用的。第二段则由于这类药副作用较大。年龄大的人会有人受不了。有人把话说得太绝对(包括外国医生)。我则认为可试用。顶多适应不了再换就是了。很多医生认为老人(有说65以上,有说70以上的)就直接吃左旋多巴。我觉得那种说法背后的想法其实是很残忍,很冷血,很不负责任的。那意思就是说,让这些老人赶快享受完蜜月期就都去见鬼吧。诚然,左旋多巴的即时副作用较小,老人也较不容易出现异动症。但是并无见过介绍说老人出现剂末现象和开关现象减少或推迟的报道。只是异动症较迟出现。除非病人肯定只有三五年的命。例如癌症后期,那得了帕症就应该尽快吃美多巴了。我照顾我妻子的前十年,主要的努力其实就是千方百计地躲避服用左旋多巴。他今年也已经76岁。作为病人的亲人,我是不能接受前面那种对老人的说法的。我们总希望病人更长命些。怎麽可以把她当快死的人来看待。医生那套话是过不了道德关的。所以我认为,对77岁的病人,仍应该按那三段的办法去治理。只是第二段的药要用得谨慎些。一些副作用太大的药如溴隐亭就不要用了。如果预期的寿命的确不会很长,细水长流的戒律也可以稍稍放宽些,令病人少受些折磨。这是我的看法。我是病人的家属,至亲。一些铁面的医生一定会挑我的说法。这也恰恰印证了病人和家属与医生的差别。这也是为甚麽病人或家属一定要多学有关的医学知识的核心道理。始终不是一家人啊!!!那些话我看了就觉得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