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药吃到甚麼程度算是够?
以下内容本是我给匿名网友的一个跟贴,
http://www.pohs.net/detail.asp?Hidtable=t_forum&HidfKey=2715
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重要,所以我把它单独提出来摆在这里,希望能有更多人注意。抛砖引玉。
吃药吃到甚麼程度算是够。我倒有多一个想法。我是说,这问题还要看你母亲的年龄。在对于以后的新药的预期还没有甚麼可操作性的时候,用药总要把药预留到够她终老。未到终老药已用尽,以后他就会很痛苦。要把药分薄了来用。效果上也就是把痛苦分薄来承担。因此越是年轻就越要坚持细水长流地用药。所以有时考虑加药时不仅仅是考虑病人的痛苦程度,还要考虑以后的药还能用多久(药量还能加到甚麼程度)。不能寅吃卯粮。要稳扎稳打。否则打输了以后没有人能够救你的母亲。
另外我觉得,加药加得越快,似乎药效越不能持久。(不知道对不对。这也只是我的感觉,未见过正式的报导。我看见过一些猛加药的病友,似乎都是很快又觉得药效不够了。谁是因,谁是果,我没有能力作判断。只能说是个感觉。)
以我妻子为例,他现在只用四只PD药。一只是雷沙吉兰,此药基本不是为舒缓症状,而是为推迟病情恶化。真正控制病情的就是纽普罗以及美多巴加柯丹。前者最近加到每天6毫克,以后还可以加到8毫克。美多巴每天两顿,每顿1/4片。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处于美多巴的关期。吃两顿美多巴是为了让她有时间出去运动,和为了保持她的智力。吃了1/4片美多巴,他就可以跟我出去走路,做点运动。两顿加起来,大概有6-7小时的开期。其他时间是关期。只能在家里坐坐躺躺,不做甚麼事。去厕所总需要帮一把,因为他自己总不能把一些事操作得很准确。在半夜上厕所,就一定要努力地扶她。我要多做很多事。为甚麼用药用得这麼少?因为他们家是长命种,没有人是90岁以前去世的。所以我必须这样做。一般医学文章上所说的用药的分量是要做到生活能够自理,或者对年轻者要做到可以出去工作。这样的要求,以后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常说必须因人制宜。在这里面我想还必须加上对病人寿命的估计。
我若现在就和你说,把药量加到多大多大,那样就能改善你母亲的症状,那会是考虑不周到。这就像是,我不知道你母亲手里还剩多少钱,就教你母亲如何去花钱,建议你母亲到甚麼餐厅去吃多好吃的大餐,到甚麼旅游胜地去享受多好的美景。
加上我这点考虑以后,你的想法可能会有变。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没有任何医生这样说过。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哪篇文章有论证过为甚麼应该把症状控制到令病人的生活能够基本自理,有甚麼病理生理上的根据。如果仅仅是由于想令病人的日常生活质量达到一个基本的水平。那麼这样的考虑就不是全面的(更是没有病理生理的基础)。一些医生这样的要求也就不一定是必须遵守的。
所以如果你覺得我的想法還有点道理,那你还需要有更多的考虑和权衡。作为病人的照顧者,你會更辛苦。病人自己当然也会更辛苦些。
当然,我不是医生。但是我似乎想到了有些医生不曾想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