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日内瓦宣言》与《为了病人利益》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审判了纳粹分子医生的罪行后,医生的职业道德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重又引起了人们的重视。1948年世界医学会 (WMA)在希波克拉底誓言的基础上,制定了《日内瓦宣言》,作为医生的道德规范.全文如下:
“值此就医生职业之际,我庄严宣誓为服务于人类而献身。我对施我以教的师友衷心感佩。我在行医中一定要保持端庄和良心。我一定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一切的首位,病人吐露的一切秘密,我一定严加信守,决不泄露。我一定要保持医生职业的荣誉和高尚的传统。我待同事亲如弟兄。我决不让我对病人的义务受到种族、宗教、国籍、政党和政*治或社会地位等方面的考虑的干扰。对于人的生命,自其孕育之始,就保持最高度的尊重。即使在威胁之下,我也决不用我的知识作逆于人道法规的事情。我出自内心以荣誉保证履行以上诺言。”(阮芳赋译,见《医学论》,科学出版社,1986)
从那时以来,社会的发展与医学的进步使医生与病人的权利与义务又有了一定变化,为了反映这些新的情况,1988年美国医学化理学家E.D.彼莱格里诺和D.C.托马斯马在《为了病人利益》一书中根据医学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提出了“一个医生所承诺的促进病人利益的义务”,这被西方国家许多医学院校采用来作为医学生毕业时需背诵的誓词,有人称为“后希波克拉底誓言”,全文如下:
“我保证履行由于我的专业我自愿承担的治疗和帮助病人的义务。我的义务是基于病人所处的软弱不利的地位,以及他必然给予我和我的专业能力完全信任。所以,我保证把病人多方面的利益作为我的专业伦理的第一原则。由于承认这种约束,我接受下列义务,只有病人或病人的合法代理人才能解除我这些义务:
①将病人的利益置于我专业实践的中心,并在情况需要时置于我自己的自我利益上。
②拥有和保持我的专业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③承认我的能力的局限,只要我的病人病情需要,我应向我的各种卫生专业的同事求助。
④尊重其他卫生专业同事的价值和信念,并承认他们作为个人的道德责任。
⑤用同等的关切和献身精神关怀所有需要我帮助的人,不管他们有没有能力付酬。
⑥主要为了我的病人的最佳利益,而不是主要为了推行社会的、政*治的或财政的政策或我自己的利益而行动。
⑦尊重我的病人的参与影响他或她的决策的道德权利,明确地、清楚地、用病人理解的语言说明他或她的疾病的性质,以及我建议采用的治疗的好处和危险。
⑧帮助我的病人作出与他们的价值和信念一致的选择,不强迫,不欺骗,不口是心非。
⑨对我听到、知道和看到的保守秘密,作为我关怀病人的一个必要部分,除非对别人有明确的、严重的、直接伤害的危险。
⑩即使我不能治愈病人,也总要帮助他们,当死亡不可避免时,要帮助我的病人按照他或她自己的打算死亡。
决不参与直接的、主动的、有意识的杀死一个病人,即使为了仁慈的理由,或应国家的要求,或任何其他的理由。
为了覆行我对社会的义务,参与影响国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决定,提供领导以及专家的和客观的证言。
将我所说和所信的付诸实践,从而在我的专业生涯中体现上述原则。
(希波克拉底被西方尊为"医学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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